原标题:个别主播夸大事实,进行虚假宣传
记者暗访一些“探店”内幕
“这回有肉了吧?”
(资料图)
品质提升?消费者不买账
女主播“喝”泳池水,被网友讽刺“扯淡”
核心提示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快速发展,探店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日趋火爆。探店是指对商家的产品、店内环境及服务特色进行考察,有了初步了解后,通过拍照、拍视频等方式给出自己的评价,供消费者参考。
调查中记者发现,某些主播打着探店的口号实际是在为商家做广告,在探店过程中夸大事实、虚假宣传等问题频出。
市民吐槽:
部分主播不太靠谱
8月21日上午,夏先生刷抖音时看到一探店主播发布的美食视频,视频里烧烤团购价格优惠,感觉味道也不错,但他还是快速地划过。
以前,如果刷到这样的视频夏先生喜欢和朋友去品尝。
去年5月,他看到很多主播推荐一家音乐火锅,原价348元的套餐只需138元,套餐除了含5盘牛羊肉,还有猪五花卷、午餐肉、锅底、蘸料、青虾、蟹棒等。
夏先生觉得这个套餐太划算了,第二天便和朋友去品尝,然而用餐过程中大家发现肉并不好吃。
此后,夏先生还通过探店主播购买过自助餐优惠、歌厅套餐等,其中一些体验后感受也不太好,部分主播不太靠谱。
比如,烧烤店牛肉虽然打了折,但量很少;歌厅团购的果盘,小得可怜……
夸大事实:
口味一般可以“美化”
在夏先生看来,某些探店主播收了商家的钱当然要说商家的好话,甚至帮商家忽悠,只有消费者被割了“韭菜”。
8月22日上午,记者与一探店主播取得联系,其抖音号拥有5.6万粉丝。
记者问:探店怎么收费?对方答:400元一次。
记者问:视频播出后播放量能达到多少?对方表示播放量没用,可以作假。随后他给记者发来数据,证实其成交金额不错。
另一位主播抖音的粉丝量同样为5.6万。
她告诉记者,通过她的号探店598元一次,如果觉得一个主播不够用,可以多请几个,可以自己选主播,也可以由他们帮“搭配”,每个主播都有自己的抖音号。
按照女子的说法,在大庆探一次店,有的100元、有的200元,也有的主播要价两三千元,主要看主播的级别和粉丝量。
女子告诉记者,只要视频内容不含违禁词,其他赞美的话都可以说。
记者表示,如果主播在品尝美食的过程中感觉口味一般,可以说成非常好吃吗?
对此女子表示当然可以。
虚假宣传:
上演“喝”泳池里的水
去年年底,东风新村一家牛骨头店通过多个探店主播发布视频,一位男主播说:这是大庆吃牛大骨头最爽的地方;一位女主播说:该店是大庆大骨头界的“扛把子”;第三位主播说:骨头上全是肉。
很多市民信以为真,去该店进行消费,结果发现骨头上的肉并不多。
也许受到“差评”影响,今年2月份,该店再次组织主播探店。在三个探店视频里,该店工作人员分别提到大骨头品质提升了、肉多了、有肉了。此前,称该店是大庆吃牛大骨头最爽的地方的男主播,在新视频里说的第一句话是:这回有肉了吧?评论区里,遭到市民冷嘲热讽。
今年7月份,有位女主播探店一家游泳馆,为了表达泳池的水质好,女主播和男教练各用杯子舀了一杯水喝,称泳池里的水随便喝,当时泳池里有好几个人。
记者注意到,女主播喝泳池水的镜头为“拼接”,中间过程被剪掉;男教练也只是比划了一下,未见其将杯子里的水喝下去。
在该视频的评论区,市民提出了胡扯、剪辑漏洞太多了、为啥不“一镜到底”地喝等质疑。
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的秦岚律师认为,探店视频中用“最爽”“扛把子”之类的词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女主播宣称泳池水能饮用本身就不符合实际,且在视频中并未出现真实饮用的画面,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相关规定:
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某些主播的虚假宣传,可能在短时间内引起关注,让商家收获一定的客流量,但市民消费后发现宣传的内容和实际出入很大时,就会产生抵触情绪,对主播失去信任。
在某些探店的视频下,类似的负面评价很多,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不符,但也有正规的。
今年5月1日起,新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通过产品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记者了解到,抖音也曾推出过《探店行为倡议书》《生活服务探店规范》,要求商家和探店者在合作过程中要真实宣传。
针对此事,东北石油大学副研究员孙万年认为,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探店业务要鼓励更要规范。商家和主播在合作过程中,宣传要真实,广告内容更要标注明确。平台、商家以及探店主播要共同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在为消费者提供“种草”“避雷”参考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市场消费。
文/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霍然 图片为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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