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教育系统2022年秋季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苍教发〔2022〕1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相关资料图)
金乡高级中学等7所中小学学校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国“双”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报名职高岗位的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要求大学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国外高校硕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以2023年QS、2022年THE、2022年U.S.News排名为准)(附件3);
3.全国“双”全日制普通高校的2022届、2023届本科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4);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2022届、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7.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可报考职高专业岗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属浙江省高考被高校一段线批次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或“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的;
(2)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学生干部”荣誉;
(4)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2学年下学期期末);
(5)个人专业技能获校级竞赛三等奖一次及以上的可报考职高专业岗位。
(三)有关说明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4其中一条及以上的或报考职高专业岗位的,户籍不限;符合资格条件第5、6其中一条及以上的,限浙江省内户籍(生源);符合资格条件第7条的(不含职高专业岗位),限苍南户籍(生源)。
2.此次报名不设直接签约对象,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属于非直接签约对象,将统一组织综合考核。
3.具备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相应或专业对口原则报考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报考岗位(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按照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
4.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5.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材料,并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1)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时至4月22日17时;
(2)报名网址:http://cnjszp.cnjyw.net
(3)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毕业生可以进行报名,每位只限报考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2.网络初审
时间:2023年4月22日18时至4月23日17时;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23年4月23日18时至4月2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24日18时-4月25日17时。
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再次报名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相关说明
(1)原温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会已报名并经现场确认的非直接签约对象须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此次招聘工作结束后,若岗位还有空余,将不再继续组织提前招聘。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地点: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街408室)。
2.提交材料
网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或配送)个人报名表(报名网站里打印)及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具体材料如下:
(1)《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可在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2023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提供。
(5)师范类证明材料。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6)其他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7)2023届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根据准入条件,审核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对象。入围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在苍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苍南人才网发布。
(四)综合考核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课(模拟课堂教学)。结构化面试内容含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教学)准备60分钟,试课时间10分钟,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从到低分(遇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试课成绩高者优先;2.年龄小的优先),依次选择岗位确定签约,若考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则根据考核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份)或试课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替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调动或辞职。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此批次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我县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监督电话:0577-64751553(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佐证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申请辞职的对象,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苍南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苍南县赴高校提前招聘中已经签约的对象不能报考。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咨询电话:0577-64758278,6475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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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春季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春季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国内双院校
4.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院校
原标题:苍南县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cn.gov.cn/art/2023/4/11/art_1229418694_5905305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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