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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19日,甘肃省武威市召开五届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就《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武威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审查,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成为政府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和履职尽责的“安全网”。

会议强调,要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程序和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使市政府各项重大行政决策都符合法定要求、得到群众认同。要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有效发挥风险评估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执行到位。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畅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主动答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努力打造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要加强决策监督指导。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对各县区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督察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不足,主动帮助整改提升,促进行政决策更加规范,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武威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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