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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深化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一件事”改革


(资料图)

大众网记者 孟祥新 通讯员 秦昆明 枣庄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办理模式,今年以来,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区发改局、区供电中心等部门探索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一件事”改革,实现从原来的多部门分头审批转变为“一窗式”综合受理,多部门联合验收。7月底,峄城区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一件事”改革经验做法获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发文推广。

明确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一件事”改革路径

明确改革总体思路。主动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做法,改变新能源发电项目传统报备验收并网办理模式,通过部门协作、数据共享、材料复用等方式,变部门分头审批为“一窗式”综合受理,推动事项再精简、流程再优化、服务再提升,实现项目办理一套材料、一次申报、联合审批、集成服务,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一件事”改革提速提效。明确改革具体内容。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申报验收需具备的条件及各部门验收的具体内容,同时,积极落实联合验收等联动机制,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各种类型光伏发电项目受理窗口、牵头和配合部门、相关事项办理时限、并联审批具体要求,形成“一表制”材料清单,让群众看得明、记得住、办得了。明确下步探索方向。探索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力度,在原有事项的时间、材料精简基础上,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次数的原则,通过部门内跑、数据跑动等形式创新办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并根据实施情况积极探索向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项目延伸。

优化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一件事”审批流程

优化项目申请流程。改变传统光伏项目验收并网需要向发改、供电等部门分别申请验收的做法,申请人自行验收合格后,对于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申请人向区市民中心供电窗口或各供电营业厅申请验收;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区市民中心供电窗口或各供电营业厅提交联合验收申请,并提交联合竣工验收材料即可,申报材料同比精简50%。优化部门受理流程。区供电中心收到联合验收申请后,当场对照审查验收材料清单逐一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相关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对材料欠缺或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当场一次性明确告知。在完成竣工资料收集后,将相关材料共享至联合验收单位,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验收,办理环节同比压缩30%。优化联合验收流程。由区发改局联合区供电中心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合格意见;项目需整改的,当场出具审查意见,说明整改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部门复验合格后,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合格意见。验收意见在各部门间共享,并汇总至区供电中心,由区供电中心出具最终综合性验收意见,全流程办理时间压缩到7个工作日之内。

强化新能源发电项目验收并网“一件事”改革要素保障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光伏项目建设企业对发电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由各部门强化沟通、联动配合,从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的各个环节要求建设企业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备案文件和电力部门接入系统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形成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格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主动靠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督促光伏项目建设企业重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避免项目后期验收走弯路。建立项目台账,在项目开工前,对投资主体变化或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发生重大改变的,要求企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并告知企业,项目投产前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其他投资主体。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加强对光伏项目建设企业的信用管理,对企业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按照《枣庄市推进整区(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并将企业相关信用信息推送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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